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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百四十二章 北境的道士-恐怖堡的波顿

看完信的内容,萧道晟沉默了一会:“帝君吩咐的事不太好办。”

“什么不好办的事,总不是要我们刺杀艾德?史塔克吧。”贝利萨留开玩笑的说道。

把信递给贝利萨留,后者看了信后,低头思索了一阵之后,然后他说道:“这样吧,你就留在临冬城,我带人过去把事办了。”

萧道晟点点头:“也好,我留在这可以安稳一点。”

“你把火器都带上。”

在临冬城的东面,沿着白刃河往东北方向走,大概有十几天的路程,就进入到了“波顿家族”的领地。

波顿家族乃北境最古老、最有权势和最臭名昭著的贵族之一,当他们还是王室时,他们的头衔叫做“红王”(Red Kings)。自从长夜起,红王们就是北境之王最大的仇敌和苦手。几千年来,他们一直凶猛地抵抗著北境之王,甚至几次击败过史塔克家,剥了一些史塔克领主的皮并挂在他们的要塞——恐怖堡里。根据谣言,一些波顿领主甚至披着他们敌人的皮——包括史塔克家的(如贝尔之子)—当斗篷。这项传统让波顿的名号充满着邪气,以至于有人相信传说中的夜王就是一个波顿。

波顿家的城堡是“恐怖堡”,这是一座坚固的堡垒,有高耸的城墙以及锋利的锯齿状城垛,还有数座独立的塔楼和角楼,它坐落在一座火山口附近,用和临冬城相似的方式采暖。

这天早上,恐怖堡的城门打开,拉姆斯?波顿领着二百多名全副武装的“杂种的小子们”,这是一票蒙其恩宠,忠诚追随他的士兵,他们和拉姆斯一样堕落。

拉姆斯?波顿是私生子,是卢斯?波顿伯爵强暴某位磨坊主的老婆的产物。卢斯在打猎的时候看上了这位磨坊主的老婆,并决定违背法律,实践一下被禁止的“初夜权”传统:领主有权力占有平民的新娘。

拉姆斯本身狡诈而冷血,具备一定的谋划和操纵能力,不过他更偏爱虐待和病态的行为,例如把的姑娘放进波顿家族的森林里,然后带着一群凶猛的猎狗追猎她们。对于那些让他舒舒服服爽一把的姑娘,他也让她们死的痛快(当然是在强奸之后),然后剥了尸体的皮。为了“纪念”这样的姑娘,他会给狗取她们的名字。至于那些让他不爽的女人,她们还是会被强奸——有时被他,有时被猎狗们,有时一起——然后被活生生的剥皮。所有的人皮收藏都被作为战利品带回恐怖堡。

剥皮虽然是波顿家的传统,但这项传统已经被禁止了几个世纪。拉姆斯对于剥皮这项活动的执着,来源于他厌恶自己的私生子身份,急于标榜自己是个“波顿”。

二百多名“杂种的小子们”穿着皮甲,扛着长枪,举着盾牌,气势汹汹的小跑着,拉姆斯?波顿骑在一匹白马上大声的催促:“小子们,动作快点,不要让那些野人跑掉!”

“剥不了野人的皮,就剥掉你们的皮!”拉姆斯?波顿咒骂着。

在十天之前,在恐怖堡的周围出现了一伙偷偷翻过绝境长城的“野人”,他们来到温暖的南方,来到了波顿家族的领地,大放肆掳掠周围的村庄,尽管这些“野人”人数不多,只有十几个人,但村民自卫队完全不是对手,而当恐怖堡的驻军出动的时候,这些“野人”就躲了起来,让军队扑了一个空。

反复几次后,都没有抓到“野人”,而那些“野人”却还在波顿家族的领地上捣乱,感觉受到了愚弄的恐怖堡十分愤怒,他们派出了更多的探子,在乡间到处搜寻“野人”的踪迹。

终于这天的早上,一名探子传来了好消息,在“闪金村”发现了了“野人”的踪迹。

得到确切消息的拉姆斯?波顿急于表现自己,他没有等到恐怖堡的军队召集完成,就带着自己的“杂种的小子们”出发了,卢斯?波顿伯爵然他等待恐怖堡的军队。

拉姆斯?波顿牵着几条骨骼结实,肌肉相当发达,脑袋硕大大且颌部肌肉异常肥大,面貌狰狞的加纳利猎犬回答道:“我已经等不及想要剥掉他们的皮,我的猎狗也渴望吃点他们的血肉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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